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何文涛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分居两年是否就可以离婚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1 01:45)    点击:302

  

  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: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”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。法条规定,分居满二年,必须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实破裂。

  婚姻法有关规定:

 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何文涛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何文涛律师,何文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何文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1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何文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银川律师 | 银川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何文涛律师主页,您是第15312位访客